支持IPv6
menu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2026-04-08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度对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的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行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股东共计1975户,发行股份总数为20723.85股:其中法人股东12户,持有股份合计9482.53股,占股份总数的45.76%;自然人股东1963户,持有股份合计11241.32股,占股份总数的54.24%,其中职工股合计1900.37万股,占股份总数的9.17%。主要股东(大股东)6户,分别是:

(一)大埔恒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御公司),持有股份1993.20股,占我行股份总数的9.62%,为本行的大股东,恒御公司关联方蓝钢志持有我行股份4.18万股(占比0.02%),恒御公司和关联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97.38万股,占我行股本总额的9.64%。其股权状态正常,恒御公司将其持有的970万股质押给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恒御公司持有我行股份的48.67%,恒御公司向本行派驻董事一名。

(二)大埔县高富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富商公司),持有股份1858.58万股,占我行股份总数的8.97%。高富商公司股权状态正常,股权未被质押、冻结。高富商公司向本行派驻董事一名2025年换届提名外部非独立董事一名)

(三)平远县竹岭三级水电有限公司(下称竹岭公司),持有我行股份1050.9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07%,竹岭公司将其持有的550.49万股质押给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竹岭公司持有我行股份的52.42%,另被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冻结股权500万股

(四)大埔县博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博丰公司),持有我行股份998.1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82%,博丰公司股权状态正常,博丰公司将其持有的28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占其持股比例为28.05%。博丰公司向本行提名独立董事一名2025年换届提名外部非独立董事一名)

(五)大埔县兴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兴瑞公司),持有我行股份892.2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31%,兴瑞公司将其持有的35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县支行,占兴瑞公司持有我行股份的39.23%。兴瑞公司向本行派驻监事一名。

(六)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水电公司),持有我行股份641.6万股,占我行股份总数的3.10%,水电公司股权未被质押、冻结。水电公司向本行派驻董事一名。

二、主要股东资质情况

恒御公司、高富商公司和竹岭公司等3户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资质均已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及根据主要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至2025年末,恒御公司6户主要股东资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一是法人股东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二是股东社会声誉、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有较长的发展期,经营状况稳定,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三是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较好;四是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五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同时与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符合规定。自然人股东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六是存在部分主要股东资质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截至2025年末,恒御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我行的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为8311.8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7082万(至报告日该逾期情况已消除)在贷款逾期期间,我行已限制该股东及其派出董事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水电公司财务指标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水电公司提供的2024、2025年度年度的财务报表显示,水电公司20242025年末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74.26%和74.57%,不符合权益性投资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的监管要求竹岭水电公司至2025年12月31日合计质押其所持有我行股权550.49万股,质押比例为52.42%(其中525万股质押已在我行进行备案,另有25.49万股被其质权人梅州农商行在事前未经我行董事会备案同意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29日与竹岭水电公司签订了补充质押协议,为竹岭水电公司的关联方在梅州农商行的4910万元贷款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且竹岭水电公司持有我行的股权被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冻结500万股,冻结期限3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8年12月28日,我行已限制竹岭水电公司在我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事项情况

2025年度恒御公司6户股东能够依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存在越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本行的经营管理的情况。

2025年度,恒御公司6户股东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章程,履行股东的责任义务,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合法开展各项业务,不存在退股、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本行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滥用本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本行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

截止2025年末,恒御公司、高富商公司和竹岭公司等3户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主要股东出具了《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包括声明类承诺、合规类承诺和尽责类承诺。以上3户主要股东向本行提交了《主要股东资本补充能力说明》,说明资本补充能力但该3户主要股东可用于补充资本的资金分别为200万元、200万和5万元,补充能力较弱,我行亟需持续加强资本管理。其中竹岭公司在2025年度未能严格遵守合规类承诺,未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本行报告相关信息,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如竹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等信息未及时通报我行

四、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及监管规定情况

2025年度,恒御公司等6户股东及其关联方均能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履行股东义务,能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依规合法开展各项业务;无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本行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未发现干预本行的日常经营事务的情况;未向本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

五、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恒御公司等6户股东使用自有资金入股,且资金来源合法,无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等网络平台核查,恒御公司等6户股东均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嫌重大税收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情况。

六、主要股东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涉及到授信业务和存款业务,无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截止2025年末,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业务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共1217笔,授信金额18776元,贷款余额17796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19.12%。其中:重大关联68笔,授信金额15751万元,贷款余额15056万元;一般关联交易69笔,授信金额3025万元,贷款余额2740万元。

截止2025年末,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业务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非活期存款)金额合计33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万元。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授信金额

(万元)

发放时间

到期时间

状态

1

大埔县俊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贷款

3508

2025/8/21

2027/8/18

正常二

2

大埔县俊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贷款

795

2025/3/25

2027/3/25

正常二

3

大埔县鑫卓工程有限公司

贷款

1990

2025/3/28

2027/3/26

正常二

4

梅州市御景装饰有限公司

贷款

1210

2025/12/18

2027/12/16

正常一

5

梅州市御景装饰有限公司

贷款

795

2025/3/25

2027/3/25

正常二

6

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

4733

2023/1/13

2028/1/12

正常一

7

大埔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

2000

2025/6/18

2035/6/17

正常一

8

大埔县兴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

720

2025/1/13

2026/1/12

正常一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落实监管部门对股东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强化对主要股东经营情况的监测与评估。

二是以股东座谈会、股东走访等形式,加强股东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监管政策、监管要求、监管意见,加强股东权利义务的宣导,提高股东对本行股权管理的认识和对有关监管政策的理解,推动主要股东积极履行承诺。

三是跟踪竹岭三级水电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后续出现股权变动、司法拍卖等重大事项,及时跟进管理,进一步做好股东股权管理工作。

四是对股东资质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的主要股东发出工作提示函,促其加强经营管理,确保能够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报告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48


返回
登录入口
X
个人网银登录
易捷通登录
企业网银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