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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股权质押专项情况报告
2026-04-08

关于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

关联交易及股权质押专项情况报告

 

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和《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章程》《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遵循诚实信用、实事求是、严格管理、逐步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建设,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现将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股权质押情况报告如下: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在章程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制定了《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我行能够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重大关联交易经我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批准;一般关联交易按时向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独立董事能就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内部审批程序发表书面意见。并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至202512月末,本行授信类关联交易共53笔、授信金额19719.8万元、授信余额18491.29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审计前202512月末为86671.66万元,下同)19.87%,符合“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50%”的监管规定;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金额最高一户为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余额为4719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5.07%,符合“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0%”的监管规定;对关联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在的集团授信金额最高的为大埔恒御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余额为8311.8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的8.93%,符合“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15%”的监管规定。

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共8笔,分别是:大埔县兴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保证担保贷款720万元,为关联方大埔县鑫卓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抵押担保借款1990万元(借新还旧)、为关联方大埔县俊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保证担保借款795万元(借新还旧)和为关联方梅州市御景装饰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保证担保借款795万元(借新还旧)为关联方大埔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1笔质押保证担保贷款2000万元为关联方大埔县俊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抵押担保贷款3508万元借新还旧);为关联方梅州市御景装饰有限公司办理了1笔抵押担保贷款1210万元年审续贷),为关联方李胜旺办理了1笔抵押担保贷款990万元。

2025年度,还为关联方梅州正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埔县大麻镇桂竹坑电站、大埔县龙裕兴装饰有限公司、刘文京、张晖辉等办理了贷款授信业务(一般关联交易),合计34笔共4882.8万元。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没有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没有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非活期存款发生额948.99万元,均为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的关联交易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押品管理指引》等规定执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定价公允合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本行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审核程序进行,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二、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行股权质押共6家共2534.30万股,占全部股权的12.23%。分别是股东大埔恒御实业有限公司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97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48.67%、大埔县兴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35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39.23%、平远县竹岭三级水电有限公司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550.94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52.42%、大埔县鸿运园艺有限公司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34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97.06%、李金明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43.36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99.01%、大埔县博丰实业有限公司出质其持有本行股权28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28.05%

我行不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现象。股东以行股权出质担保,能事先告知董事会;拥有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及持有或控制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股份能事前向董事会申请备案。股东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股权的50%的,行能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但我行主要股东平远县竹岭三级水电公司(以下简称竹岭水电公司)受其控股股东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财务危机影响,质权人梅州农商行在事前未经行董事会备案同意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29日与竹岭水电公司签订了补充质押协议,梅州盈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梅州农商行的4910万元贷款补充质押竹岭水电公司持有行股份25.94万股,并2025年12月30日到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粤梅)股权质设字[2025]第44140012500023729号】,同时向本行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看管手续,增加看管股金25.94万股。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竹岭水电公司已合计质押所持有行股权550.49万股,质押比例为52.42%,我行已限制竹岭水电公司在我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特此报告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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