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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关联方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授信事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31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关联方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授信事项(重大关联交易)

 

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授信事项(重大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7122347539,成立于1999年9月9日,地址大埔县湖寮镇文明路138号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仅分支机构经营);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技术咨询;开发利用水资源;供销水利、水电物资、器材、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人民币4113.2966万元,股东是大埔县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占股90.38%)、广东省财政厅(占股9.62%),法定代表人:孙忠文

二、贷款基本情况

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113日与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埔农商银(小微中心)借字[2023]第0113-2】,合同金额4733万元,贷款利率为5.8%,期限5年,贷款用于归还财政借款,以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6间水电站(百丈礤水电站、高陂水电站、黄坑水电站、曲滩水电站、西河水电站、三河坝水电站,合计装机容量13580KW)全部资产作该笔贷款抵押担保6间水电站电费收益权作质押担保,并以大埔县高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大埔县埔城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作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贷款余额为4719万元。

、申请变更授信事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摸查政府及国有企业高息债务情况的通知》精神及大埔县人民政府发给驻大埔县各金融机构《倡议书》中关于“大埔县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政策导向,制定差异化降息方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窗口指导精神以及各地方实践做法,按照年化利率超过五年期以上LPR(目前为3.5%)标准把握高息债务,通过自主协商有序下调贷款利率,平缓国有企业、事业付息压力,共同为大埔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的工作要求,为助力县域国企、事业单位减负发展,降低存量债务融资成本,推动地方经济高发展,总行出台了《关于降低县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性质存量贷款融资成本的通知》(授管【2025】19号),支持对我行存量优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性质的贷款利率按政策要求进行调整,标准为: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年化利率超过五年期以上LPR(现行3.5%)基础上上浮10BP执行”。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向我行申请变更贷款授信事项,即申请将贷款执行利率5.8%调整为3.6%。

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大埔县城投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财政厅,属县域国有企业符合《关于降低县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性质存量贷款融资成本的通知》(授管【2025】19号)采取利率优惠定价的对象,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以来能按时交息,债信观念良好,经授信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同意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3.6%,期限至原贷款到期日,其他授信事项不作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

四、审查审批情况

2025年7月25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授信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7月28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3.6%,期限至原贷款到期日,其他授信事项不作调整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独立董事对该变更授信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行对该关联方的贷款执行利率按政策要求进行调整,有助于助力县域国企、事业单位减负发展,降低存量债务融资成本,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且该笔贷款执行利率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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