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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连群峰1000万元重大关联 交易(贷款)的公告
2024-07-08

尊敬的全体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与关联方连群峰1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关联方连群峰现因向连威老板购建材缺少资金向我行申请最高额循环抵押加保证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整,期限3年,并以连群峰、贺厚珍名下位于大埔县银江镇的大埔县坑口水电站有限公司、大埔县银江曾子水电站及大埔县银江镇曾子斜二级水电站的所有资产(包括厂房、水资源、机械设备等)抵押物作该贷款抵押担保,同时连浩声、曾丽丹为保证人,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抵押担保的补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连群峰,男,现年60岁,户籍在大埔县银江镇河口村,身份证号码:441422XXXXXXXXXXXX,配偶贺厚珍,户籍在大埔县银江镇河口村,身份证号码:441422XXXXXXXXXXXX,目前居住在大埔县银江镇河口村长严目前连群峰任职于大埔县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埔县博丰实业有限公司,并经营有大埔县坑口水电站有限公司、大埔县银江曾子水电站及大埔县银江镇曾子斜二级水电站。

保证人:连浩声,和借款人系父子关系,男,现年34岁,身份证号码:441422 XXXXXXXXXXXX,其配偶曾丽丹,女,33岁,身份证号码:441422 XXXXXXXXXXXX。连浩声目前经营梅州市连晟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收入可观,有一定资产,具备代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规定,结合该关联方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连续发生信贷业务等综合评定,经本行授信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该笔贷款利率第一年利率按4.98%执行,第二、三年利率按我行同期同档次普惠型小微企业利率(单户授信500(不含)至1000万元(含))执行,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授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12%,因此该笔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笔贷款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大埔县博丰实业有限公司(关联)客户统一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20万元(占我行资本净额3.38%)。

五、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及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46月24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查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6月28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2次临时会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独立董事对本笔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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